远教聚焦 基础组织建设 教学管理 党员管理 会员管理 首页
    远教动态  远教经验  远教文件  党建动态  党内法规  重要言论  反腐倡廉  党建考核  教学通知  课件点播  在线考试
    学历教育  教育网站  党的知识  科普常识  公共卫生  市场信息  经营管理  实用技术  政策法规  专家在线  资源下载
天气情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组织建设 > 重要言论 > 正文
 
海南优化纳税服务 出台40条措施保护纳税人权益
 www.cxyj.gov.cn   2006-5-8 19:20:05   来源:

●未纳入计划的企业不得随意检查
    ●保护纳税人商业秘密
    ●新办企业2年内免稽查

    对各类不同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对新办企业2年内原则上免于税务稽查……记者从海南省地税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条措施》(以下简称“4条”),今后纳税人将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

    据了解,“4条”主要包括实行公开办税、优化办税服务、推行限时办结、创新服务方式、定期服务评定、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地税稽查行为等8项内容。

    “4条”不仅加大了对纳税人的服务力度,而且也有力地防止了办税人员滥用权力和腐败,更加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例如,“4条”加大了公开办税的内容,公开了税务检查程序和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公布了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优化了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4”条也增加了许多具体内容,例如地税人员对涉及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依法应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地税干部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在收到纳税人赔偿申请之日起依法审理,并在2个月内做出行政赔偿决定等。

    “4条”还有一个亮点是,地税机关今后将对各类不同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当年未纳入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进行检查;除列为上级交办和举报等专案稽查案件外,对新办的纳税企业在开业2年内,重在加强地税政策辅导,原则上免于税务稽查;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对纳税人因计算错误或非主观故意而出现的少缴税款行为,原则上只补税和加收滞纳金等。(记者陈岚桦) 

上一篇新闻:江西省下发《意见》进一步推动财政部门政务公开
下一篇新闻:福建向媒体通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五大新举措
 
 相关链接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全文检索 | 网站管理 |
主办: 慈溪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慈溪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 浙ICP备06040379号
Tel: 0574-63981730 Fax: 0574-63801544 E-mail: cxyj@cixi.gov.cn
Copyright(c)2005 The Organise Ministry of Cixi Cit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