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慈溪市通过发挥预防机制、警示机制和惩戒机制“三大”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发挥预防机制作用,规范约束干部。实行任前集体谈话制度,对新提任和调整担任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前由组织、纪检等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强调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并就加强自律、遵守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二、发挥警示机制作用,提醒帮助干部。注重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宣传、发送廉政短消息、走访看守所、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等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拓宽教育范围,努力营造一种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建立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和组织部长约谈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分析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的有关反映,进行了解和提醒,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自律自警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发挥惩诫机制作用,教育挽救干部。整合发挥纪检、检察、审计、组织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存在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查处,较好地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