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中心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会议,提出今后要从五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一是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立项前的监管。针对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实做细项目报建前的工程量编制及投资额的估算工作,客观公正的提出预算资金,并严格执行立项批文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坚决遏止超计划、超概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的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进一步推行项目责任人制度,建立完善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项目管理体制,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
四是充分发挥制度的保廉作用。严格遵循《招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现有的各项制度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良好局面。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坚决避免暗箱操作。同时,主动接受纪委、检察院、财政、审计等上级和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共同监督。